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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南市永康區大灣國民小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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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要 陳志彥 - 輔導室 | 2026-03-26 | 點閱數: 103

全國志願服務獎勵辦法

說明:

衛生福利部為獎勵民眾從事志願服務工作,凡服務時數達 3,000 小時以上,持有志願服務績效證明書者,均得申請是
項獎勵。獎勵方式計分為: 
(一)服務時數達 3,000 小時以上者,頒授「志願服務績優銅牌獎」及得獎證書。 
(二)服務時數達 5,000 小時以上者,頒授「志願服務績優銀牌獎」及得獎證書。 
(三)服務時數達 8,000 小時以上者,頒授「志願服務績優金牌獎」及得獎證書。 
(四)同等次之獎勵,每人以一次為限,故以前年度已領取之
等次獎勵,不得重複申請。

※志工服務時數計算起迄時間自民國 90 年 1 月 22 日起至 115 年 4 月 30 日期間之服務時數。

※※輔導室收件截止日:五月 29 日 !!!

其他相關細節請參閱本公告附件

 

  • 全國志願服務獎勵辦法--公文.PDF
    1) 全國志願服務獎勵辦法--公文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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