:::
上中區域內容
114學年度 下學期 重要日期
主內容區域
全國志願服務獎勵辦法
說明:
衛生福利部為獎勵民眾從事志願服務工作,凡服務時數達 3,000 小時以上,持有志願服務績效證明書者,均得申請是
項獎勵。獎勵方式計分為:
(一)服務時數達 3,000 小時以上者,頒授「志願服務績優銅牌獎」及得獎證書。
(二)服務時數達 5,000 小時以上者,頒授「志願服務績優銀牌獎」及得獎證書。
(三)服務時數達 8,000 小時以上者,頒授「志願服務績優金牌獎」及得獎證書。
(四)同等次之獎勵,每人以一次為限,故以前年度已領取之
等次獎勵,不得重複申請。
※志工服務時數計算起迄時間自民國 90 年 1 月 22 日起至 115 年 4 月 30 日期間之服務時數。
※※輔導室收件截止日:五月 29 日 !!!
其他相關細節請參閱本公告附件
:::
左邊區域內容
114學年度第1學期 期末考英聽
大灣最靚
114課程計畫
即時空品測站資訊看板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