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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依據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115 年 1 月 12 日高市教中字第 11530291400 號函辦理。
二、如有應屆畢業生設籍高雄市且欲返回高雄市就讀國中(不含私立國中)者,請於 115 年 1 月 20 日(星期二)前,通知導師或大灣國小註冊 組 2719024-804 ,俾利辦理新生入學相關作業(無則免填復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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