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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南市永康區大灣國民小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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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要 李美磬 - 教務處 | 2025-03-26 | 點閱數: 468

113學年度畢業生市長獎申請注意事項

一、依據中華民國 114 年 3 月 24 日南市教課(一)字第 1140249119 號函辦理。

二、這次市長獎名額共 33 名,扣除每班一名市長優學獎,尚有 22 個申請名額。

     三、每張申請表擇一獎項填寫,若還有其他獎項要申請,則再領取一張新的申  請表填寫。

 四、填妥申請表附上獎狀佐證資料(請附正本),並依比賽項次先後順序排列好,裝進 L 資料夾再送出  。

    (若申請兩個獎項要分兩個資料夾)。

五、3/27(四)開放領取申請表,有意願申請畢業生市長語文獎、科技獎、藝術獎、體育獎,洽註冊組索取申請表。

 六、截止收件日期 5/2(五)下午 16:00 前,如於送件截止後獲得之獎狀,請於 5/24(五)前申請補件。

七、注意事項:

1.『比賽類別』依獎狀頒發單位為判別依據。非由學校報名參賽的獎狀,因不易判定,請附參賽簡章及秩序冊。

  2.第一大類規定係指由政府主辦、政府委託學校或民間團體承辦或合辦,獎狀需具備辦理文號與政府機關關防。

 3.第二大類規定為由民間團體辦理且獎狀需具備政府機關核定文號,計分上限為10 分。

 4.全國性比賽以五個縣市以上參加為認定,餘則歸為市級比賽。

5.市級比賽若參賽隊伍少於八區、十二隊(人),則降為區域級認定。

6.團體獎項一律折半給分。

7.若遇獎狀缺少關防或當次比賽政府機關文號,則不計分。

8.語文、數學或音樂等檢定、認證證書不列入計分。

9.體育獎破大會紀錄不另行計分,避免重複給分。

★如有任何疑問請洽教務處註設組美磬老師 06-2719024#804

  • 113公文.PDF
    1) 113公文.PDF
  • 113市長獎申請表.xlsx
    2) 113市長獎申請表.xlsx
  • 113實施辦法.pdf
    3) 113實施辦法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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