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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南市永康區大灣國民小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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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4學年度 下學期 重要日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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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 訪客 - 教務處 | 2016-11-30 | 點閱數: 559

依據:南市教課(一)字第 1051205651 號

說明:

一、為配合教育部推動「提升國民中小學本土語言師資專業素養改進措施」,鼓勵教師參與本土語言能力認證,提升師資專業素養,針對通過本土語言能力認證之所轄公立高中以下學校(含公立幼兒園)現職校(園)長、現職編制內正式教師及在學學生予以獎勵。

二、獎勵額度:

()校(園)長、教師:

1、台語通過專業級認證(C2等級);客語通過中高級能力認證;原住民語通過高級、薪傳級認證,嘉獎2次。

2、台語通過中高級或高級認證(B2C1等級);客語通過初級或中級認證;原住民語通過初級、中級認證,嘉獎1次。

()國中學生:

1、台語通過B2級以上(中高級);客家語通過中級以上認證;原住民族語通過族語中級以上認證合格者,嘉獎2次。

2、台語通過A2級以上(初級);客家語通過初級認證;原住民族語通過語言能力初級認證合格者,嘉獎1

()國小學生:台語通過A1(基礎級)以上;客家語通過初級以上;原住民族語通過語言能力初級以上認證合格者,由學校給予獎狀乙紙。

三、符合上開計畫敘獎者,請於2016/12/5前向教學組告知,以協助辦理敘獎事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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